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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「Billboard」音樂排行榜統計方式

帖子发表于 : 周日 4月 12, 2015 1:39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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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jamie0128.pixnet.net/blog/post/108000379-【台灣】為何台灣不用youtube點擊數作為音樂

美國「Billboard告示牌」排行榜統計方式:



基本上Billboard有眾多、詳細分類的排行榜,在此介紹兩種,其一是「Billboard 200」該項排行榜完全「銷售量」為主,實體與數位都採計。但另一項排行榜的計算方式可能會更加適合我們今日的題目─「Billboard Hot 100」。

「Billboard Hot 100」的重點不單在銷售量,而更在影響力。該榜單常會因現代媒體趨勢而做出採計調整,自2007年就破天荒地將「線上串流音樂服務(如Spotify)」給納入統計榜排行裡,而2013年更是將Youtube播放次數也給放進參考數值中。

而目前的榜單比重則是:
整體唱片銷售 (35-45%)
廣播 (30-40%)
線上串流 (20-30%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