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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]古典音樂種類

帖子发表于 : 周五 8月 20, 2010 6:34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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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交響曲是包含多個樂章的大型管弦樂曲。
經典交響曲結構如下:
第一樂章:奏鳴曲式,快板
第二樂章:復三部曲式或變奏曲,慢板
第三樂章:小步舞曲或者諧謔曲,中、快板
第四樂章:奏鳴曲或迴旋曲式,快板
 
         
2.合唱指一種集體性的歌唱藝術。在合唱中,人員分成若干聲部,分別採用相同的旋律來歌唱。參加合唱的人員稱作合唱團或者合唱隊,其所演唱的歌曲稱作合唱音樂,但合唱團或合唱音樂也常簡稱為合唱。也是古典音樂的一種
         
3.一件或數件獨奏樂器和樂隊協同演奏,既有對比又相互交融的作品。 用一件樂器者又稱「獨奏協奏曲」,用幾件樂器者又稱「大協奏曲」。 通常為三個樂章,但也有僅一個樂章的協奏曲,舒曼將自己這樣的作品稱為「小協奏曲」,以及樂章更多的協奏曲。
         
4.奏鳴曲是種器樂音樂的寫作方式,此字彙源自拉丁文的sonare,即發出聲響。在古典音樂史上,此種曲式隨著各個樂派的風格不同也有著不同的發展。奏鳴曲的曲式從古典樂派時期開始逐步發展完善。19世紀初,給各類樂器演奏的奏鳴曲大量出現,奏鳴曲儼然成為了西方古典音樂的主要表現方式。到了20世紀,作曲家依然創作著給樂器演奏的奏鳴曲,但相較於古典樂派以及浪漫樂派的奏鳴曲,20世紀的奏鳴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。
         
5.歌劇(義大利語:opera)是一門西方舞台表演藝術,簡單而言就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樂來交代和表達劇情的戲劇,也即是唱出來而不是說出來的戲劇。[1] 歌劇首先出現在17世紀的義大利,源自古希臘戲劇的劇場音樂。歌劇的演出和戲劇的所需一樣,都要憑借劇場的典型元素,如背景、戲服以及表演等。一般而言,較之其他戲劇不同的是,歌劇演出更看重歌唱和歌手的傳統聲樂技巧等音樂元素。歌手和合唱團常有一隊樂器手負責伴奏,有的歌劇只需一隊小樂隊,有的則需要一團完整的管弦樂團。有些歌劇中都會穿插有舞蹈表演,如不少法語歌劇都有一場芭蕾舞表演。歌劇被視為西方經典音樂傳統的一部分[2] ,因此和經典音樂一樣,流行程度不及當代流行音樂,而近代的音樂劇被視為歌劇的現代版本。